近日,住建廳發布《關于依法處理違法違規注冊建造師的通知》,深圳裝修公司經核查,仍有很很多建造師在多個單位重復注冊。深圳裝飾公司提醒:依據《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》第三十七條規定,對其依法依規處理。對違法違規注冊建造師參與工程招投標、資質申報、工程項目擔任管理人員的,要重點監管,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。
深圳裝修公司了解到: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》
第三十七條
違反本規定,注冊建造師在執業活動中有第二十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,責令改正,沒有違法所得的,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。
第二十六條
注冊建造師不得有下列行為:
(一)不履行注冊建造師義務;
(二)在執業過程中,索賄、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;
(三)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;
(四)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文件;
(五)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;
(六)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;
(七)涂改、倒賣、出租、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;
(八)超出執業范圍和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內從事執業活動;
(九) 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